客户李先生是香港人,在香港注册有一家公司,现想以这家香港公司名义在深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深圳特别行政区有格式要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按董事会决议格式办理。李先生在香港经常听朋友介绍我们信达国际办理香港公证十分专业,于是就打电话咨询我们。在电话里经过沟通后,我们得之李先生持有的香港公司有两位董事,是想以香港公司名义百分比持股在深圳设立投资外商企业,办理时当地工商局需要他出具香港公司证明书公证文件。
在了解完全部的情况后我们告知李先生这个情况是办理香港公司董事决议证明公证,需要提供公司资料文件以及董事会议记录,由于李先生的香港公司有两名董事,所以出具的董事会议记录需要两个董事都在上面签字,另外这个公证可以选择到香港面签的,也可以选择视频签署或者提供授权签名,因为另外一个董事在国外,李先生得知这个可以视频签署或者授权签名消息后很高兴,马上安排把相关扫描件发给我们信达国际,然后约时间视频签字,视频签字完成后,把原件寄到我们香港律师楼,收到文件后开始办理。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所需资料:
若香港公司成立一年内,是NNC1(法团成立表格);
若香港公司成立一年以上,则是NAR1(周年申报表);
CR(注册证书);
BR(最新的商业登记证);
公司章程;
香港公司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香港公司董事会议记录;
香港公司董事名册、香港公司股东名册;
国内新设立的外商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所需时间:
资料齐全办理时间是5-7个工作日(视频办理会增加2-3个工作日)。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办理流程:
A、跟信达国际签署协议、付款;
B、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信达国际咨询顾问;
C、和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D、预约安排面签或者视频签署文件的时间;
E、和我们香港律师视频签字完成后寄给我们;
F、办理完成后信达国际把文件寄出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