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证有什么用途呢?所谓的公证指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是国家为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程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司法制度。
一、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对有关文件、现实或行动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等等;
二、公司经济活动类别
1.身份证明书
当你在内地以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公司形式参与投资,此时要办理香港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证明书。如果是以独资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此时要辨理个人身份证明书,通常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2.公司资料状况证明书
当内地律师处理一宗涉及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的诉讼时,此时通常需要证明这家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提供的资料通常包括:
(1)该公司注册证明书复印本;
(2)该公司周年申报表复印本;及
(3)该公司商业登记证复印本等资料;
如果是香港的无限公司和独资公司涉及诉讼,也要进行类似企业主体资格的公证,但提供的资料有所不同。
3.法律意见书公证
当香港执业律师对某一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在内地需要作为法庭证据使用,此时通常还要做《法律意见书出具人身份证明》,附件包括:
(1)签署确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
(2)签署确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之有效执业证书中文版复印本(如是英文版,须一并提供中文译本)及
(3)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登记证复印本。
目前注意这一事项已经增加变更为还要求做一个公司资料状况证明书,因此成本大为增加。
4.董事会丶股东会决议证明文书
当香港公司在内地成立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资产或股权转让时,或者需要委托内地律师办理讼诉事宜时,此时需要由香港董事会通过决议;公司只有一位董事的,该位董事需亲自到律师行签署文件;多位董事的,可以全部董事到律师行签署或者由一位董事带上已经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到律师行签署文件。当然还可以办理无限公司资料证明,独资公司东主或合伙人决议证明。
“什么情况下香港公司需要做公证?”
主要有以下五种常见情况:声明书、证明单方面签署的法律文书、证明法律事实、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香港的法律文书用于内地需要进行公证,比如:
申请同内地人士结婚声明书;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继承 (放弃继承) 遗产声明书;申请办理夫妻关系 (结婚) 声明书;申请回内地收养子女声明书;内地人士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书;个人委托书;赠与书;公司委托 (授权) 书;公司资料 (状况) 证明书;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书;《申请港资企业证明函》证明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单身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