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业主在国内买房房,如需减免个人所得税或契税,需要中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楼办理的《家庭成员关系声明书》,证明其家庭在内地仅拥有一套住宅。
很多港澳台朋友在内地买房,一般情况国土局都要求本人去开具一份”家庭成员声明书”,大多数人都不清楚怎么去开,在哪里去开,想要减免这个费用,又不知道如何去做,今天信达国际的杨顾问就简单给大家说一下,具体如下:
所谓的这个家庭成员说明书,其实就是个香港/澳门/台湾律师楼开具的律师见证。主要是针对港澳台人士在国内买房需要减税的,如果你是交3%的契税是不用去开的就提供身份证就行,如果需要减至1%或1.5%才要开,因为做了这个律师见证才知道你的家庭成员的其他成员有没有在国内买房,才能享受这个减税优惠的。
港澳台人士在大陆买房,开具家庭成员说明书可以享受首套契税优惠,若果面积小于90平米,契税1个点,面积大于90平米,契税1.5个点,不开具家庭成员说明书直接递件过户,契税交3个点。
声明书包括以下几项:
1、本人姓名证件
2、婚姻情况(配偶证件)
3、子女情况(证件)
4、国内无房声明
附件包括:声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书复印件,港澳通行证(回乡证)等
声明书上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
一、办理机构:
中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澳门/台湾律师楼
二、办理费用:
实际以律师楼收费标准为准(大概5500RMB)
三、办理周期:
3-5个工作日左右
四、需要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件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或来港通行证(需连同香港入境处发出的入境标签)
*(若为单身人士) 无婚姻记录证明书
*配偶身份证件
*配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或来港通行证(需连同香港入境处发出的入境标签)
*结婚证书
(若为曾离婚人士) 离婚证明书(离婚调解书、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香港法院发出经盖印的离婚绝对判令)
(若需要) 子女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未成年)
(若需要) 子女的出生证明(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