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在内地发生了法律纠纷,需要在国内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法院要求对此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及委托律所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才能立案处理。
此时要公证香港公司的董事签署的委托书, 贵司必需出具董事会决议,确认通过的决议事项(例如授权内地的律师进行诉讼),而中国委托公证人将凭董事会决议、贵司的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最近年度的周年申报表AR1,连同委托书一起公证,并出具《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
香港公司内地诉讼公证文件:
1、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法团成立表格(或周年申报表)扫描件
2、董事会决议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董事的身分证或护照复印件;
香港公司内地诉讼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通过我司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对香港公司文件进行公证,然后我司再把文件转交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盖认证章。
香港公司公证费用根据公证文件类型和份数收取,有律师费、政府部门认证费、手续费、快递费。我司总部在香港,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办理香港公司公证时间快速,收到文件后3-5个工作日就可完成。